放射状冲击波在早期股骨头缺血性坏死中的

张田等中国康复医学杂志年第29卷第一期

目的

观察放射状冲击波在早期股骨头缺血性坏死中的临床应用疗效。

方法

病例资料均来源于我院年4月—年10月门诊及病房的患者。随机分为观察组(n=31,采用RSWT治疗)和对照组(n=34,采用穴位注射治疗)。

诊断标准

参照日本厚生省骨坏死研究会(JIC)和Mont提出的诊断标准;采用国际骨循环协会(theassociationresearchcirculationosseuse,ARCO)标准进行临床分期。

纳入标准:

①符合上述诊断标准明确诊断为股骨头缺血性坏死的患者。②临床分期(ARCO)为0、Ⅰ、Ⅱ期及部分Ⅲ期无手术指征者。③年龄在18岁至60岁之间。④《知情同意书》上签名并能积极配合,完成临床观察者。排除标准:

①不符合上述诊断标准和纳入标准者。

②合并有心、脑、肝、肾和造血系统等原发性疾病患者。

③精神病患者,妊娠、哺乳期妇女。

④治疗部位皮肤有破溃,局部有炎症、感染等不适宜于冲击波治疗或穴位注射者。

治疗方法

观察组:放射状冲击波治疗仪(瑞士EMS公司Dolor-Clast),治疗时使用配备的POWER+大能量治疗头(能量密度可达0.55mJ/mm2),以股骨头缺血坏死区周围压痛点或扳机点作为冲击点,每次治疗时选3个冲击点,根据患者情况选择输出压力2.5—4.0bar,冲击波频率8—15Hz手柄压力中度到重度,每个冲击点至少冲击次,共冲击—次,每次治疗间隔5天,连续治疗5次。

对照组:红花注射液(石药集团,奥克伦欣),每支5ml,每次2支,取患髋周围的环跳穴、居髎穴严格消毒后,每穴注射5ml,每周5次,连续治疗4周。功能训练:指导患者在不负重情况下进行髋关节屈曲、外展、内收、内旋、外旋运动各30次,每日1次。观察期记录出现不良反应的情况。所有病例治疗期内禁服止痛药物;患者尽量避免负重,病情严重者要求扶手杖或拐杖。

结果

2组治疗后疼痛缓解疗效相仿(P0.05),治疗后与治疗前相比,2组患者髋痛均明显减轻(P0.05)。2组患者BI较治疗前明显提高,观察组治疗后第1、3个月BI高于对照组(P0.05)。

髋关节功能评定:两组患者组内治疗前后Harris评分比较差异均有显著性意义(P0.05),均可明显改善早期ANFH患者的髋关节功能。治疗后3个月观察组与对照组进行比较差异有显著性意义(P0.05)。

影像学变化:在治疗前及治疗后3个月行髋关节MRI检查,用秩和检验进行治疗前后组内对照及治疗后组间比较,差异无显著性意义(P0.05)。

在本次临床试验中,两组患者均未出现明显的不良反应。对照组4例患者穴位注射时可能因情绪紧张出现头晕、心悸,平卧位吸氧观察1h后自行缓解。

讨论

放射状冲击波作为骨科领域全新的非侵入性治疗方法,具有组织损伤小、安全性高、治疗费用相对低廉等特点,是治疗早期股骨头缺血性坏死一种行之有效的“保髋”疗法。

文章来源:瑞士EMS冲击波疗法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



转载请注明地址:http://www.huangyunqing.com/jbjc/7712.html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热点文章

    • 没有热点文章

    推荐文章

    • 没有推荐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