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都
TIanDuWenXueWeiKan
刊名题字:杜鹏飞
(第18期总第期)
常河:老拐之死
常河:年的一碗干扣面
于继勇:留在纸上的乡愁,留在读者心里的真性情
常河老拐之死
老拐死了,这是我回老家时听到的消息。
我不知道老拐的名字叫啥,他的二闺女王景和我是小学同班同学,因此推测,他应该姓王。但我们街上的人都叫他老拐,连他的老婆也这么喊他,那就叫他老拐吧。
老拐“没有嘴”,整天不说话,不吸烟不喝酒,整日里忙忙碌碌的,不是在干活就是在去干活的路上——大概脾气有些“拐”,所以大家都叫他老拐。我从没见过老拐和人聊天,吃饭的时候,街上的人都端着饭碗到门口吃,老拐也在,但很少说话,只是木木地听别人说,傻傻地跟着别人笑。他表达自己的观点的唯一方式,就是嘟囔一声:“恁娘!”别人和他开玩笑他不恼,笑骂“恁娘!”发火的时候,怒吼“恁娘!”
老拐原来是搬运站的工人。那个时候,汽车很少,运输的主要工具是马车和板车,搬运工要负责把粮站里收来的公粮一麻袋一麻袋地扛到车上,再由马车运送到县城,马车不够的时候,就由人拉着板车送。回来的时候,再从县城给供销社、食品站拉来计划供应的商品。从乡村到县城的砂礓路上,一辆接一辆的板车排着长队,搬运工们弓腰低头,脖子上系着毛巾,拉着板车一点点移动,遇到顺风的时候,他们会在板车上竖起两根竹竿,中间挂起一个床单,像船上的帆。夏天天热,搬运工们打着赤膊,只穿短裤,小腿肚子又鼓又硬,古铜色的身板油渍渍的,汗珠子一颗颗砸到地上,瞬间消失。
搬运工们很少说话,只有在上坡的时候,才把身体弓得快挨到地面,嘴里哼呦哼呦地低声哼着号子,只要一个人喊起来,其他人立刻跟着应和,这大概就是他们交流的方式了吧。
搬运工算是大集体,半个吃商品粮的,所以就没有田地。好在老拐的女人是农民,分得几亩土地,没有搬运任务的时候,老拐就到田地干农活。他的女人嗓门大,似乎脑子不大灵光,但干起活来有些母夜叉的味道,生孩子也不含糊,连着给老拐生了两个丫头,然后肚里就没有动静了。把老拐气得“恁娘!恁娘!”地骂。
等到老拐的二闺女和我一起上小学的时候,老拐也该有40岁了吧,他老婆突然挺起了大肚子,一劈腿,就给他生了个小子。街上的人都说,“老拐,你的枪是不是经常擦?咋这么准。”老拐就嘿嘿地笑,“恁娘!”
家里有三个孩子,房子不够住,老拐决定再盖一间。大冬天,他在河边上一个人踩着冰碴子和泥,混着麦糠拓坯,开春的时候,就用这些土坯盖起了一间土屋。
后来,汽车多了,搬运站撤销了,老拐被转到合作社负责废品收购。每个月有固定的工资,田里种的粮食能糊住一家人的嘴,按说日子还算不错。但老拐从来舍不得吃,麦收的时候,连天黑夜地干活,真累,再穷的人家都要买肉。老拐不,他拿两个咸鸭蛋,几根黄瓜,带几个大馍,在田里一干就是一天。晚上回到家,呼噜呼噜吃几碗青菜面条,然后嘴一抹,倒床就睡。
老拐也算老来得子,对这个儿子真是溺爱,家里活再忙,从不让儿子下地,就一心让儿子读书,争取吃商品粮。但儿子显然不是读书的料,小学二年级就开始留级,初中上完,都19岁了。老拐看着没指望了,就给儿子说了个媳妇。儿子结婚那天,一向不喝酒的老拐喝得脸通红,咧着大嘴看着儿子的脸笑,嘴里嘟囔着“恁娘。”
儿子成家了,老拐也退休了,专心干起了农活。
儿子对田里的活计一点都不会,也不是块种地的料,老拐就拿出家里所有的积蓄,给儿子在街上开了个百货商店,闲下来也到店里帮着照看,教儿子如何盘货、如何做账、如何进货。一来二去,店里的生意还挺红火,盖起了三间瓦房,儿子还买了一辆二手货车进货送货。
不幸的是,这样的好日子没过多久,儿子就出了车祸死了。
儿子刚死不久,儿媳妇还经常带着孙子来家吃饭,慢慢就不来了,老拐去店里,儿媳妇也冷着脸不打招呼。
老拐不管那么多,照旧下田干活,到店里带孙子。
更不幸的是,老拐的女人生了一场大病,治病需要一大笔钱,老拐厚着脸皮找儿媳妇借钱。儿媳妇给了块,就再也没有下文了。好在两个已出嫁的闺女也凑了一些钱,医院的欠款。但是,出院后的女人从此瘫痪了。老拐只能在家里服侍,哪里也去不了。儿媳妇也不再到家里来,渐渐地就断了来往。
5年前,我回老家过年。老拐来了,往门口板凳上一坐,不说话。多年不见,老拐背驼了,头发全白了,走路一瘸一拐的,想是早年拉板车坏了腰和膝盖。老拐说,他从供销社刚退休的前几年,还有工资,现在供销社都承包给个人,都是单干,退休人员就没有工资了。“你在省城,又在报社,有见识,路子广,你得帮俺问问,可有这个理?工作了一辈子,咋到现在啥都没有了?总得给俺个活头吧。恁娘”
后来,我才知道,老拐的女人瘫痪在床,自己也股骨头坏死,田里的活是一点也不能干了,医院看病,就在街上的卫生院买些最便宜的药维持着,就这些钱,还是两个闺女隔三差五送来的。
但是,我又能帮上老拐什么忙呢?
这次回老家。娘告诉我,老拐死了。去年的时候,先是老太婆死了。之后,老拐也卧床不起,医院,老拐死活不愿,“恁娘!花那冤枉钱弄啥?”两个闺女气愤,就去找儿媳妇理论,还在街上大打了一架,但一点用没有,儿媳妇说“我替你们家把孩子带大,没让孩子改姓就对得起你们家了,我自己的死活谁管?我还能管别人的死活?”。
两个闺女淌着眼泪丢下些钱,走了。
据说,最后的日子,全靠街坊邻居送点饭菜,老拐总算没有饿着。
老拐死的时候,邻居去帮他收殓,给他穿好寿衣,掀开布满屎尿的床单,所有的人都惊呆了:在老拐的床单下,铺满了钞票,5块的,10块的……
两个闺女放声大哭——老拐终于还是舍不得用闺女给的钱买药看病,他想留着养老呢!
选自《一脚乡村一脚城》,北京时代华文书局年1月第1版
年的一碗干扣面
年夏天,一个孩子开始了人生第一次忧郁。他的忧郁源于那年的中考。当时几乎所有的初中生,尤其是农村的孩子,都希望初中毕业后考入粮校、商校、银行学校之类的中专,再不济也要考上师范学校,毕业后不但分配工作,农村户口也自然变成了城市户口,成为“吃商品粮”的,可以穿着四个兜的中山装成为国家干部,否则,只好接过父辈们的锨耙耩犁回到农田,继续“修理地球”。
那个孩子在当年的中考中败北。13岁那年的春天,他曾在麦地里割草时对小伙伴们发下誓言:如果考不上中专,就一头跳进淝河。一直到今天,他还记得自己指着河面时的坚定和肃穆。如今,誓言落空,等待他的是要么复读,要么回家种地。
孩子把自己反锁在房间里整整三天,他的母亲在门口流着眼泪守候了三天,饭菜凉了又热,热了又凉,作为一个农村妇女,她只能用最平常的方式表达着对儿子的关切,此外,她实在不知道还能做些什么。直到第三天,邻居告诉她,有一个邻居在县城中学当老师,他也许会有办法。
在母亲低三下四的反复哀求下,孩子终于走出房间,答应和母亲一道去一趟县城试试。
那是他第一次去县城,也是母亲为数不多的一次。
早上天不亮,他们挤上去县城的第一班车,到县城时,人家还没有起床。母亲带着孩子来到一家干扣面馆。干扣面是涡阳特有的一种面食,只在早上出售。先在碗底放两勺蒜汁,加上用葱白切成的葱花和酱油醋麻油胡椒等佐料,洒上芝麻和辣椒粉,用滚烫的沸油浇上拌匀。再用煮熟的黄豆芽铺到碗底,一碗香辣鲜艳的调料就算完成了。
面是加了碱的,颜色略微发黄,比一般的面条略粗。滚水煮好,捞出,盛在放了调料的碗里。不过,涡阳的干扣面一般不用碗盛,而是用更大些的搪瓷小盆,便于拌开。对于口馋的人来说,拌匀的过程中已经口水大动,单是那香味已经让人的汗微微沁出,一口下去,瓷实极了。
吃干扣面一定要配上一碗清冽的豆芽汤,豆芽汤是免费供应,目的在于解腻,如果愿意,还可以在豆芽汤里打上一到两个荷包蛋,面条浓烈香辣,豆芽汤清爽可口。碰到奢侈的主顾,还会加上几块钱的狗肉,配上几粒蒜瓣,那叫一个杀馋。
年的那个早上,母亲带着那个孩子怯生生地走进面馆,指着食客桌上的面说:“给俺来一碗,加两个荷包蛋。”孩子诧异地问母亲:“娘,你不吃?”母亲说:“娘不饿,喝点豆芽汤就饱了。你几天没吃饭了,多吃一点吧。”
孩子擦了一把眼泪,吃下了人生第一碗干扣面。母亲眼睛眨也不眨地看着孩子的吃相,又从口袋里拿出手帕,打开,数了一下手帕包着的纸币,抽出两张五毛的钞票,对店主说:“再给俺加1块钱的狗肉。”
“娘,我不吃,真吃不下了。”孩子带着哭腔说,然后把头埋到盛豆芽汤的碗里,眼泪啪嗒啪嗒滴落到金黄色的豆芽汤里。
后来,那个孩子听从了邻居老师的劝告,上了高中,之后考上大学,在省城工作安家。
现在,干扣面馆遍布涡阳的大街小巷,成为涡阳这个以种植小麦为主的县城代表性的美食,甚至有人把涡阳干扣面和兰州拉面、重庆小面、武汉热干面一起并称中国四大面条。
每一次回涡阳老家,当年的那个孩子、如今已入中年的我一定要去吃一次干扣面。可是无论在哪一家面馆,再也吃不到当年的味道。但每一次吃干扣面,我总会记起母亲的眼神,记起母亲邹巴巴的手帕,记起母亲点面时缺乏底气的声音。
不久前,和母亲说起这件事,母亲显然已经淡忘了当时的情景,她只记得我把自己关在房间里三天时她的担忧,“我那会真的吓坏了,生怕你想不开做出傻事。哦,那次去县城,还是从邻居你高姨家借了三十块钱呢。”
选自《一脚乡村一脚城》,北京时代华文书局年1月第1版
留在纸上的乡愁,留在读者心里的真性情
——评常河《一脚乡村一脚城》
于继勇(作家,安徽电视台纪录片导演)
好久没有一本书,能让我连续看十几个小时不舍得放下来。
当我翻开《一脚乡村一脚城》的时候,我找到了阅读的快乐,也在文字行间,重温了那些渐渐远离我的生活。
常河是我的乡党,我们曾经在同一所中学读书,巧合的是我们俩也曾经师从同一个初中语文老师。这本书里描写的很多场景和人,我不但多有耳闻,而且有的还打过交道。
读这本书的时候,几十年前的生活场景,像放电影一样,一幕幕在我的脑海里重现,时而让我热泪盈眶,时而让我哑然失笑。
这本书,没有华丽词藻,没有当下时髦的网络用语,甚至为了还原生活的本质,还多次使用了皖北乡村俚语。
文章大量使用白描的手法,沉着铺陈,不动声色娓娓道来,像一个说书人一样,在充满诙趣叙述中,复活了皖北那片土地上的人和事。
人物刻画到位,叙事生动有趣。相信读过这本书,对皖北生活有过经历的人,能从中品出皖北人的性格,也能从文字行间,嗅出属于这片土地的烟火气息。毫不夸张的说,这是一本绘画版的《清明上河图》,纪录片版的《乡村里的中国》。
常河的青少年时光,在皖北一个名叫曹市的小镇上度过。读高中之前,他对城市生活是陌生的,乡村生活浸染了他的少年时光,生活的细节和记忆,像细菌一样侵入了他的肌体、血管和心灵。他带着这些记忆成长,从求学到工作,从小镇曹市集走到了省会合肥。没有刻意保留,但一丝一毫都却未丢失。直到一天,故乡的亲人和少年时光的记忆,像病菌一样弄痛了他,让他寝食难安,他开始有了不吐不快的冲动。于是,他开始一点点打捞这些已经远离的生活,和游走在脑海里的画面。他像一个高明的裱画匠,用文字,小心翼翼,一幕幕的拼接整理出一幅乡村生活全景图。
读罢全书,我能想像他每写出一篇文章时的快感,也很清楚他面对这些文字的怅然若失。
在快速城乡一体化的过程中,乡村不可避免的失去原有的本色,乡村文明在消失。每个从乡村走出的人,再回乡村,最大的感受是:人变老了,路变宽了,村子变小了。那些盛满或快乐或痛苦的树林、池塘、小河和田野,早已消失,或者改了模样。乡已经不再是那个乡村,但我们的记忆,却永远留在了几十年前。这就是乡愁。
这是一本向乡愁致敬的书。常河已经不是少年时的常河,可是,他没有因为生活场景的改变,而丢失率真和真诚。他不敢也不愿意忘记那些渐行渐远的生活,虽然那段日子捉襟见肘,充满贫苦,甚至有些屈辱。他不愿用文字修饰自己曾经的贫苦,他真实的袒露自己的胸怀,让阳光直射心灵。这种真诚,打动了他自己,也打动了每一个读懂他心声人。
常河真实,他没有忘本。他以画面感极强的文字,回忆了自己青少年时光的窘迫。他忘不了母亲带自己到县城吃的第一碗干扣面;忘不了曾经“新三年旧三年,缝缝补补又三年”的旧衣裳;忘不了缺粮时一天三顿红芋饭带给自己的痛苦;忘不了大太阳下扒砂礓的辛酸;也没有忘记大冬天踏着厚厚的积雪深一脚浅一脚去上学。他没有丢掉生活的底色和做人的本份。对于曾经的苦难,他没有抱怨,而选择了勇敢直视,甚至充满诙谐。所以,这种真实,让文字爆发出惊人的力量。
常河真诚,他重感情。他没有因为住进繁华的都市,有了锦衣玉食的生活,而忘记乡里乡亲的小人物。打铁的柳树,熟皮子的刘书义,为河工做饭的英子姐,爱吹军号的包了叔,鼻涕一脸的小星子,“匍种”的牛怀才,这些乡村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小人物,仿佛充满了魔力,被常河用文字,一个个召唤到读者的眼前。常没有居高临下的看这些人,而是以平视的视线,来写这些人,对他们充满了尊重和友善。或让人唏嘘不已,或充满了同情。
常河真性情,懂感恩,胸中有大爱。他写乡村新婚听房,写自己第一次面对少女时懵懵懂懂的心动,写乡野村民的打情骂俏,写乡村泼辣的男女关系。除此之外,他在本书第一篇章,连续用数个篇幅,写了自己的父亲,真实再现了父亲去世时的场景。他笔下,父亲是一个寡言少语生性淳朴而厚道的乡村退休老人,为了养活六个儿子,一生勤俭,与人为善。写父亲的几篇文章,虽然前后有重复的段落,但是,却篇篇满含刻骨铭心的痛,让我数次落泪。
没有真性情,不懂得感恩,内心不柔软的人,无论如何写不出这么自然而生动的文字。常河爱的深沉,爱的自然,爱的彻底。
一手新闻,一手文章。常河是写新闻的高手,也是写生活的大家。生活是大学问,只有扎进泥土里,才能收获最本真的人生,和最高深的生活哲理。
作为乡党,我们曾经开玩笑说,常河就是生长在皖北大地的一棵红高梁。现在我觉得,这是一棵充满智慧而且把根深深扎入泥土的高粱,根虽然在泥土里,枝叶却伸向了高远的天空。
常河
简介
常河,光明日报安徽记者站站长,高级
编辑,安徽大学兼职教授、安徽师范大
学新闻学院硕士生导师,作家。曾出版
《四十一阵疯》《最美的传奇》《现代
大学校长蒋梦麟卷》《一脚乡村一脚城》
等多部著作。
本期编辑:若芜
市作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