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骨头坏死是一种主要发生中青年身上的进展性疾病,任其发展的话会逐渐使患者失去行走能力并造成极大的痛苦,最终只能通过关节置换手术来解决问题。
黄帝内经中提出“上医治未病,中医治欲病,下医治已病”,因此早期予以干预措施治疗股骨头坏死是成功避免其附加伤害至关重要方法。
本中心近期发表的系统综述纳入了4组研究结果,总共例股骨头坏死病例,分析早期应用抗凝药是否可以有效预防和治疗股骨头坏死。4组研究中,2组为前瞻性性研究,1组为回顾性研究,1组为前瞻性对照研究。
伊诺肝素钠
研究表明,对于股骨头坏死患者,早期应用伊诺肝素、达比加群酯及利伐沙班等抗凝药物可降低特发性患者骨坏死的进展发生率。在Nagasawade的研究中,对于继发于其他疾病而引起的股骨头坏死,予以华法林抗凝的治疗效果与对照组无明显差异。分析结果可得出结论,抗凝药物可用于原发性(特发性)股骨头坏死的防治,但是对于继发性股骨头坏死来说不能起到保护性作用。作为原发性股骨头坏死的有效干预,其在随访阶段未表现出明显不良反应,具有较高的安全性。相关研究所纳入病例数目有限,研究的证据等级也有其局限性,有待进一步研究明确抗凝药对股骨头坏死治疗的疗效。